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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贵:2014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第十七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1

股票简称:ST金贵 股票代码:002716债券简称:14金贵债 债券代码:112231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

2014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第十七期)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2019年11月

声 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国泰君安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29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发行不超过7亿元的公司债券。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本期债券的名称及代码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14金贵债”,债券代码为“112231”。

2、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

3、本期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4、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

足额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执行新利率,新利率在后2年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7.05%,经存续期第3年末上调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7.55%。

8、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11月3日。

9、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11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9年11月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11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4年11月3日至2019年11月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4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2日。

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违约金的相关标准:若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以及按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30%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违约金。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其中一个基点为0.01%。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2017年11月3日,本期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完毕,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48,021张,剩余债券数量为6,851,979张。

15、信用等级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出具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2014]084号),本期债券发行时,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

根据相关跟踪评级安排,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2015年5月28日、2016年5月4日、2017年6月28日、2018年6月12日,东方金诚分别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维持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4金贵债”信用等级为AA。

2019年3月21日,东方金诚出具了《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4金贵债”信用等级的公告》(东方金诚公告[2019]92号),下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至AA-,评级展望为负面;下调“14金贵债”信用等级至AA-。

2019年6月26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维持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维持“14金贵债”信用等级至AA-。

2019年8月16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将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评级展望为负面;并将“14金贵债”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

2019年9月12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将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BBB,评级展望为负面;并将“14金贵债”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BBB。

2019年9月23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将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BBB下调至BB-,评级展望为负面;并将“14金贵债”信用等级由BBB下调至BB-。

2019年10月18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将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B-,评级展望为负面;并将“14金贵债”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B-。

2019年11月3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将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B-下调至C,并将“14金贵债”信用等级由B-下调至C。

16、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担保条款

本期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18、违约情况

金贵银业于2019年11月4日(本债券应于2019年11月3日兑付,因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故实际兑付日为2019年11月4日)未能按时全额兑付“14金贵债”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及利息,已构成实质违约。

三、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14金贵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业绩下滑

金贵银业于2019年10月31日发布公告,披露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发行人2019年度第三季度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净利润和货币资金余额大幅减少。

公告称,公司于本报告期的营业总收入录得5,622,839,295.48元,相比上年同期下滑30.39%;利润总额录得-1,588,350,096.35元,相比上年同期下滑

725.19%;净利润录得-1,584,354,518.49元,相比上年同期下滑807.76%;货

币资金期末(2019年9月底)余额为576,859,243.06,相比上年同期下滑60.11%,公司披露称本期末的货币资金变化原因主要系前期未到期的信用证、银行汇票等缴纳的保证金,本期陆续到期后划转归还所致。

发行人称经营业绩下滑的原因主要有:

1.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出现资金流动性困难,生产经营资金难

以保障,产能无法全面释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同时,因上述原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亦较上年同期下降;产能利用率下滑明显。

2.受经济下行及国内外金融大环境影响,部分供应商的涉诉案件不断增多,

导致公司资金流动性趋紧,从而导致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难以保障,未能形成规模效应,造成经营亏损面积加大。

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下滑和现金流动性趋紧等事项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提请债券持有人关注相关风险。

(二)发行人披露无法如期兑付“14金贵债”的本金及利息

金贵银业于2019年11月1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关于“14金贵债”兑付兑息的说明公告》。本次债券兑付日为2019年11月3日,因遇休息日,兑付日顺延至2019年11月4日。公司公告称因目前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期全额兑付“14金贵债”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及利息。

根据公司公告的本期债券兑付方案,公司称会积极与债权人联系并筹措资金,争取尽早完成本金及债券利息的展期支付。

本次债券无法如期兑付,受托管理人提请债券持有人关注相关风险。

(三)评级机构下调发行人主体及债项评级

发行人于2019年11月4日公告了《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

下调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4金贵债”信用等级的公告》(东方金诚公告[2019]389号),主要内容如下: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受托对“14金贵债”进行了初始评级及跟踪评级。在本次评级报告出具前,最新的报告日为2019年10月18日,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B-,评级展望为负面,“14金贵债”信用等级为B-。

鉴于金贵银业应于2019年11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故实际兑付日为2019年11月4日)支付“14金贵债”的6.85亿元到期本金和债权利息。2019年11月2日,金贵银业发布《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金贵债”无法按时兑付的公告》,称因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期全额兑付“14金贵债”全体债权持有人的本金及利息。东方金诚根据信用评级相关制度实施了本次不定期跟踪评级。东方金诚信用评级委员会决定将金贵银业主体信用等级由B-下调至C,并将“14金贵债”信用等级由B-下调至C。

国泰君安郑重提醒:截至目前,鉴于“14金贵债”已发生实质性违约,本期债券投资者可以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约定,通过提请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国泰君安亦将勤勉尽责的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国泰君安将密切关注发行人“14金贵债”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14金贵债”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相关事项,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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