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3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11月8日上午09:00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银业科技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 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张小晖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曹永贵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内容: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周柏龙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周柏龙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11月9日
周柏龙先生简历周柏龙,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审计师职称。1985年8月至1995年12月于郴州市水泥厂任会计、副科长;1995年12月至2002年5月于郴州市审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员、副所长;2002年5月至2008年3月于郴州高等级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任财务科长;2008年3月至2010年11月于郴州市高等级公路管理站任办公室主任;2010年12月至今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规股份有限公司任审计监察部总监。
周柏龙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周柏龙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