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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易日盛: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7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082
          2015 年 10 月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双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管哲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27,678,851.97                1,661,933,941.42                          15.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28,825,044.18                      929,771,411.26                       -10.86%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15,577,890.27                     11.92%         1,439,577,862.83                17.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568,071.33                    -287.35%          -26,042,081.48               -202.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1,282,240.71                   -430.31%          -28,141,884.99               -245.67%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06,916,556.77               134.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180.00%                     -0.14             -1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180.00%                     -0.14             -16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1%                  -287.76%                    -0.03%             -188.3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6,925.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主要包括北京市 2015 年度首都
                                                                                    341,5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设计提升补助及产业扶持补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89,789.48
减:所得税影响额                                                                    664,596.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6.73
合计                                                                            2,099,803.5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71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东易天正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64.80%     161,798,714       161,798,714
有限公司
李雪虹             境内自然人             2.81%       7,019,314
陈辉               境内自然人             2.47%       6,160,000         6,160,000
杨劲               境内自然人             2.47%       6,160,000         6,16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4%       4,092,090
七组合
李永红             境内自然人             1.44%       3,600,000         3,60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4%       2,107,100
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诺安新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1%       2,014,080
经济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张敏喆             境内自然人             0.72%       1,797,580
深圳市和泰成长创
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4%       1,600,000
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李雪虹                                                                  7,019,314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4,092,09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107,1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
                                                                        2,014,080
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张敏喆                                                                  1,797,580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合
                                                                        1,000,00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尹平                                                                     857,600
周和平                                                                   770,462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
                                                                         628,800
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
                                                                         628,8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股东陈辉先生与股东杨劲女士为夫妻关系,两人各持有东易天正 50%股份,为一致行
明                               动人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股东李雪虹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019,314 股;股东尹平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司股份 857,6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下降46.94%,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 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增长2350.41%,主要是当期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利息增加所致;
3. 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70.54%,主要是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4.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长213.03%,主要是支付的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5.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95.31%,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100%,主要是本期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7.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增长100%,主要是本期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8.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长46.28%,主要是本期家居建材创意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增长加所致;
9.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79.61%,主要是预付工程设备及软件实施款所致;
10. 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68.89%,主要是应付劳务款及材料款增加所致;
11. 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59.80%,主要是本期业务量增长所致;
12.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下降84.26%,主要是上年4季度利润较高,本期缴纳所得税额度较高所致;
13. 预计负债:期末较期初下降47.75%,主要是未决诉讼结案所致;
14. 实收资本:期末较期初增长100%,主要是本期实施配股所致;
15.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85.37%,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下降所致;
16.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74.88%,主要是银行理财产品利息增加所致;
17.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72.28%,主要是收到政府补助下降所致;
18.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52.51%,主要是预计负债相关事项变动所致;
1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2.01%,主要是公司信用保证金、保函、房租物业费及办公费
    增加所致;
2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67.44%,主要是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2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92.99%,主要是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到利息所致;
2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14.99%,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增加所
    致;
23. 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21.01%,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对外投资所致;
24.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99%,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是年同期公开发行股票支付发行费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河南东易力天纠纷案
    2013年6月4日,股份公司收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3)开民初字第3079号《应诉通知书》,根据该《应
诉通知书》,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河南东易力天装饰有限公司诉股份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河南东易
力天装饰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公司原特许加盟商河南东易力天装饰有限公司诉求股份公司赔偿为装修家装体验馆所支
出的装修费、加盟费等费用110万元。2013年6月24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2013)开民初字第3079号《民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移送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南东易力天装饰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13年8月13日,河南省郑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3)郑立民终字第379号《民事裁定书》,准许河南东易力天装饰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双方均按
原审裁定执行。2013年8月19日,公司取得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3)开民初字第3079号《询问笔录(口
头裁定撤诉)》,准予河南东易力天装饰有限公司撤诉。
2014年1月16日,河南东易力天装饰有限公司起诉东易日盛公司,要求判令赔偿为装修整体家装体验馆所支出的装修费、广
告宣传费500万元、返还18万元加盟费、返还保证金20万元,共计538万元。2014年1月23日我公司向中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申
请,2014年3月5日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移送房山区人民法院。2014年3月20日,河南东易力天装饰有限公司向河
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6月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原裁定,确定本案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目前一审实体审理尚未开庭。
2、张栋勋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纠纷
    2012年9月6日,公司原设计师张栋勋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股份公司给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金、拖欠工资、工伤待遇等共计652,135.14元。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3年6月20日出具京朝劳仲字[2012]
第10334号《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公司支付张栋勋提成27,188.75元,工资37,811.25元,以上金
额25%的经济补偿金16,250.00元,共计81,250.00元。裁决之后,张栋勋不服,遂于2013年9月10日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主张各项赔偿655947.80 元。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内容与仲裁裁决基本相同,张栋勋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三中院二审开庭后,裁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发回重审。目前本案发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重审尚未开庭,
至今尚未结案。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
                                                                                   2014 年 2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公司实际控制人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2013 年 12 月                   严格遵守该
                                                                                   19 日-2017 年
资时所作承诺         陈辉、杨劲夫妇 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07 日                           承诺
                                                                                   2 月 19 日
                                     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
                                     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 50%。实际控制人个人
                                     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
                   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
                   上述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
                                                                  2014 年 2 月
控股股东东易天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公 2013 年 12 月                       严格遵守该
                                                                  19 日-2017 年
正                 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07 日                           承诺
                                                                  2 月 19 日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2014 年 2 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2013 年 12 月                   严格遵守该
和泰投资                                                          19 日-2017 年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07 日                           承诺
                                                                  2 月 19 日
                   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然人股东除陈
辉、杨劲夫妇外,
包括徐建安、张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2014 年 2 月
平、孙海龙、李永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2013 年 12 月                     严格遵守该
                                                                  19 日-2017 年
红、杨增福、郑顺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07 日                             承诺
                                                                  2 月 19 日
利、李双侠、刘勇、持有的公司股份。
孙大伟等 60 位
自然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
理人员,徐建安、                                              2014 年 2 月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 2013 年 12 月               严格遵守该
张平、孙海龙、李                                              19 日-2017 年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 07 日                       承诺
双侠、刘勇、孙大                                              2 月 19 日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
伟、王云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
公司监事,李永                                                    2014 年 2 月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 2013 年 12 月                   严格遵守该
红、杨增福、郑顺                                                  19 日-2017 年
                   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 07 日                           承诺
利                                                                2 月 19 日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本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时: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
                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每
                股净资产时,公司于两个交易日内
                作提示公告,七个交易日内公告股
                价稳定措施,按公告内容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2)具体的股价稳定措
                施:本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
                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推出以下股
                价稳定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 ①、
                公司将以 2,000 万元自有资金回购
东易日盛、公司实 公司股份; 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
                                                                2014 年 2 月
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 2013 年 12 月                   严格遵守该
                                                                19 日-2017 年
东、董事、高级管 人陈辉、杨劲夫妇将以 2,000 万元 07 日                          承诺
                                                                2 月 19 日
理人员          (三方合计)增持公司股票; ③、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分别各
                自以上一年度年薪的 20%资金增持
                公司股票; ④、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限半年。
                公司将严格按照交易所和证监会要
                求实施上述措施,将根据证监会和
                交易所规定、引要求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
                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时应提前告知公司具体实施方案以
                便公告。
                1、公司的相关承诺:(1)启动股份
                回购措施的程序当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应该在得
                知该事实的次一交易日公告,并将
东易日盛和控股 依法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在 2013 年 12 月                     严格遵守该
                                                                长期有效
股东东易天正    公告后的七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 07 日                            承诺
                购预案并公告,按证监会、交易所
                的规定和预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2)回购价格: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告回购
                报告书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加权平
                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2、控股股东
                的相关承诺:如果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东易天正将
                   同意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并且东易天正将购回
                   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东易天正
                   以要约方式购回其已转让的原限售
                   股份的,购回价格不低于公告相关
                   文件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加权平均
                   价的算术平均值。
                   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
控股股东东易天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正、实际控制人陈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 2013 年 12 月                    严格遵守该
辉、杨劲夫妇、董                                                   长期有效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24 日                           承诺
事、监事、高级管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
理人员
                   体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其
                   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
                                                                   2014 年 2 月
                   理。 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 2013 年 12 月                   严格遵守该
东易天正                                                           19 日-2019 年
                   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 07 日                            承诺
                                                                   2 月 19 日
                   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
                   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
                   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督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严格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发行人
                   制定了以下承诺履行约束措施: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
控股股东、实际控
                   体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公司应在 2013 年 12 月                    严格遵守该
制人、董事、监事                                                   长期有效
                   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 24 日                            承诺
及高级管理人员
                   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上述事实确
                   认的时间指下述时间的较早者(以
                   下同): ①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
                   机构认定时; ②保荐机构认定时;
                   ③独立董事认定时; ④监事会认定
                   时; ⑤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知道或应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当知道时。 (2)公司未履行上述
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
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
关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
资者道歉。 (3)若公司控股股东
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
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
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
在当年公司向股东分红时,控股股
东自愿将其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
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如果当年
分红已经完成,控股股东自愿将下
一年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
履行承诺的保证。 (4)公司控股
股东若在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前,未
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在遵守原有的
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公司控股
股东自愿将锁定期限延长至承诺得
到重新履行时。 (5)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公开承
诺,公司不得将其作为股权激励对
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
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
公司可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
薪酬、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
处罚措施。 (6)上市公司将在定
期报告中披露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
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7)
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也将要求其履行公司
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股价稳定预案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要求。 (8)如果公司、公司控股
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受到监管机
构的立案调查,或受相关处罚;公
司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机构的调
查,或协助执行相关处罚。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在其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
                   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单独
                   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
                   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
控股股东东易天 或间接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构成竞
                                                       2011 年 02 月 承诺人为公司   严格遵守该
正、公司实际控制 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并保证该承
                                                       18 日        控股股东期间    承诺
人陈辉、杨劲夫妇 诺在股份公司于国内证券交易所上
                   市且其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如有任何违
                   反该承诺的事项发生,将承担因此
                   给股份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
                   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如股份公司因职工社保及住房公积
                   金缴纳事宜而受到主管部门追缴、
                   处罚从而给股份公司造成损失或其
控股股东东易天
                   他不利影响的,承诺人承诺负责以 2011 年 02 月                     严格遵守该
正、公司实际控制                                                    长期有效
                   自有资金补足股份公司上述社保及 18 日                             承诺
人陈辉、杨劲夫妇
                   住房公积金未缴纳金额,并对股份
                   公司及其他股东由此所受的损失负
                   赔偿责任。
                   若股份公司所租赁的房产(办公、
                   展位和厂房)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
                   要求被拆除或拆迁,或租赁合同被
                   认定无效或者出现任何纠纷,给股
                   份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等直
控股股东东易天
                   接损失,拆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 2012 年 02 月                     严格遵守该
正、公司实际控制                                                    长期有效
                   的经营损失,被有权部门罚款或者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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