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08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0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4,920,71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41.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999,991.82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9,912,854.16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7月20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246号)。本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8月2日。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投资建设2,300t/a新型锂盐项目 | 17,313 |
2 | 投资建设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 | 10,873 |
3 | 投资建设30,000t/a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 | 13,218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超过18,580 |
合计 | 不超过59,984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含置换金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手续费支出等)人民币42,794.2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7,197.03万元(含利息收入)。
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6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截至目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0万元。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7日、2019年6月22日披露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785%计算,通过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2亿元、最长补充12个月计算,公司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574.20万元。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