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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核查意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预计公司与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东菱集团及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02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金额2,200万元,关联销售金额20万元,关联承租金额650万元,关联出租金额150万元。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为增加公司员工及客户停车位,公司今年增加了对广东明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智能车库工程项目的采购交易,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东菱集团及相关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采购金额预计增加1,000万元,增加到3,200万元,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变,增加后公司与东菱集团及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4,020万元。关联董事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杨芳欣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可,并在董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增加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类别和金额

本次增加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 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本次增加前原预计金额本次增加金额本次增加后预计金额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上年发 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东菱集团及相关关联方采购设备、接受体检服务等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约定2,200.001,000.003,200.002,010.201,525.31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东菱集团及相关关联方电器配件、塑胶制品等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约定20.00-20.005.7819.13
向关联人租赁东菱集团及相关关联方租赁厂房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约定650.00-650.00448.57560.13
向关联人出租东菱集团及相关关联方出租办公场所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约定150.00-150.0096.88126.77
总计3,020.001,000.004,020.002,561.432,231.34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建刚;法定代表人:郭建刚;注册资本:8,064.4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银城路;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末(未经审计)
总资产281,291.63
净资产129,841.19
项目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687.22
净利润7,757.03

注:上述数据为东菱集团单体财务报表数据,非合并报表数据。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菱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一直以来能按时交付产品、支付货款,具备履约能力。

东菱集团及相关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的,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影响,公司主业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杨芳欣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1)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新宝股份2022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属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结算,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新宝股份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新宝股份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已经新宝股份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并经新宝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符合新宝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宝股份2022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炜郜泽民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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