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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8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附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1、 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LIMITED)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担保额度、对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额度、对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担保额度、对佛山市顺德区凯恒电机有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担保额度、对佛山市顺德区庆菱压铸制品有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额度、对广东威林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担保额度。

2、 公司上述担保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8,85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6月30日净资产的8.34%,具体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 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龙图企业有限公司( 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2021年04月28日45,0002021年05月14日3,2501连带责任担保一年
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2021年04月28日40,0002020年12月29日5,000连带责任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0年08月07日4,500连带责任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020年08月18日6,000连带责任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021年06月25日8,000连带责任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04月28日45,0002019年10月14日3,000连带责任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1年03月02日5,000连带责任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9年05月17日2,000连带责任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1年02月24日4,050连带责任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佛山市顺德区凯恒电机有限公司2021年04月28日35,0002019年05月17日2,000连带责任担保少数股东佛山智美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以其持有凯恒电机的股份提供反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1年04月12日4,050连带责任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佛山市顺德区庆菱压铸制品有限公司2021年04月28日10,000连带责任担保
广东威林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04月28日20,0002020年10月14日2,000连带责任担保少数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威之达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威林股份的股份提供反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注:1 实际担保金额500万美元,汇率暂按6.5折算。

4、 除上述担保外,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三、 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能够按照《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存放在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规定程序有计划地稳步推进,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李亚平________________ 康杏庄________________

万爱民________________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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