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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9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0)027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及监事李亚平先生出具的《公司股票买卖计划告知函》,王伟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0年5月1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2,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8%);朱小梅女士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0年5月1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9,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6%);李亚平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0年5月1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5%)。

详见2020年5月16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公司近日收到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及李亚平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票买卖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及李亚平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减持具体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占其减持 计划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王伟集中竞价 交易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17日34.47102,40099.9980%0.0128%
合计102,40099.9980%0.0128%
朱小梅集中竞价 交易2020年6月17日35.04149,10099.9450%0.0186%
合计149,10099.9450%0.0186%
李亚平集中竞价 交易2020年6月17日35.2820,000100.00%0.0025%
合计20,000100.00%0.0025%

王伟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通过新余市东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通过大宗交易转为直接持有)及公司上市后分红送转取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次数为2次;减持价格区间为

33.75元/股至34.93元/股。

朱小梅女士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通过新余市东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通过大宗交易转为直接持有)及公司上市后分红送转取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次数为1次;减持价格区间为34.80元/股至35.30元/股。

李亚平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通过新余市东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通过大宗交易转为直接持有)及公司上市后分红送转取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次数为1次;减持价格为

35.28元/股。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王伟合计持有股份409,6070.0511%307,2070.03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2,4020.0128%2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307,2050.0383%307,2050.0383%
朱小梅合计持有股份596,7290.0745%447,6290.05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9,1820.0186%82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447,5470.0558%447,5470.0558%
李亚平合计持有股份80,0000.0100%60,0000.00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0000.0025%-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60,0000.0075%60,0000.0075%

注: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及李亚平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均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王伟先生此前预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02,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8%。截止本公告日,王伟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为10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8%。王伟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朱小梅女士此前预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49,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86%。截止本公告日,朱小梅女士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为14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6%。朱小梅女士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李亚平先生此前预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5%。截止本公告日,李亚平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为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5%。李亚平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及李亚平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均已实施完毕。

3、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及李亚平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及李亚平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票买卖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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