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出具的《公司股票买卖计划告知函》,曾展晖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0年5月1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2,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2%);杨芳欣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0年5月1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8,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21%)。详见2020年5月16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公司近日收到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票买卖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减持具体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占其减持 计划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曾展晖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6日 | 33.60 | 744,000 | 97.5275% | 0.0928% |
合计 | 744,000 | 97.5275% | 0.0928% | |||
杨芳欣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6日 | 33.65 | 578,000 | 99.9927% | 0.0721% |
合计 | 578,000 | 99.9927% | 0.0721% |
曾展晖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通过新余市东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通过大宗交易转为直接持有)及公司上市后分红送转取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次数为5次;减持价格区间为32.65元/股至34.13元/股。
杨芳欣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通过新余市东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通过大宗交易转为直接持有)及公司上市后分红送转取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次数为2次;减持价格区间为33.24元/股至34.17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曾展晖 | 合计持有股份 | 3,051,447 | 0.3807% | 2,307,447 | 0.287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62,862 | 0.0952% | 18,862 | 0.002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88,585 | 0.2855% | 2,288,585 | 0.2855% | |
杨芳欣 | 合计持有股份 | 2,312,166 | 0.2885% | 1,734,166 | 0.216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78,042 | 0.0721% | 42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34,124 | 0.2164% | 1,734,124 | 0.2164% |
注: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均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曾展晖先生此前预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762,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2%。截止本公告日,曾展晖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为7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28%。曾展晖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杨芳欣先生此前预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578,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21%。截止本公告日,杨芳欣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为5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21%。杨芳欣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均已实施完毕。
3、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票买卖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