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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6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7)056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届满,
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
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
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股东代表监事 2 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选举方式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监事候选人推荐表样本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东,可以向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由股东代表担任第五届监事会的监事
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股东代表的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一)提名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 17:00 点前,按本
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
届满后,公司将不再接受各方的监事候选人推荐;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将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
审查;
   (三)公司监事会将根据选定的合格监事候选人召开监事会,确定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
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
为自然人,并且需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提名人应提供文件的说明
   (一)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材料。
   (三)提名人向公司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17 年 12 月 29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
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少娴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28322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2 月 26 日
4
附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荐
  人
  (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代
  表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
  信
  息     若存在股东共同推荐的情形,则请将股东的详细持股情况附后。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是否符合公司公告所载任职条件:□是 □否(请在方框前打“√”)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填写)
  被
  推
  荐
  人
  信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
  息
         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的说明,可另附纸张填写)
                                              推荐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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