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减少、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或称“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通知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0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云峰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数量237,78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3,628,185股的57.486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出席7人,代表股份数量81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7%。
1.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数量236,96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889%。
2. 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数量81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7%。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吉富星先生、李堃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参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7,733,100股,其中现场投票236,963,100股,网络投票770,00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
反对47,70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47,70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弃权 0 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 0 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1666%;反对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833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7,733,100股,其中现场投票236,963,100股,网络投票770,00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
反对47,70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47,70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弃权 0 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 0 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1666%;反对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833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7,733,100股,其中现场投票236,963,100股,网络投票770,00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
反对47,70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47,70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弃权 0 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 0 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1666%;反对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833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7,733,100股,其中现场投票236,963,100股,网络投票770,00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
反对47,70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47,70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弃权 0 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 0 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1666%;反对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833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7,631,600股,其中现场投票236,963,100股,网络投票668,50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3 %;
反对149,20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149,20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弃权 0 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 0 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6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7537%;反对14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2463%;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7,631,600股,其中现场投票236,963,100股,网络投票668,50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3 %;
反对149,20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149,20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弃权 0 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 0 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6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7537%;反对14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2463%;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王昊楠、李丹宁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相关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