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19 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2,426,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4,784,940.80元,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30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翟新超 咨询电话:0997-2530396 传真电话:0997-2530396 | ||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