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gupiao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关于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15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0年6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新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2019年年报审核的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对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事项较多,复核数据量较大,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确保《问询函》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征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公司将延期进行回复工作。公司会继续督促相关部门加紧核查、积极推进,尽快完成相关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1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