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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浩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

2.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4】第1328号),2023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99,113,956.29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23,632,226.51元,合并报表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76,286,369.77元。

鉴于公司2023年盈利状况,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3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2,426,88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8,798,695股后的413,628,185股为基数,拟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0.72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股利29,781,229.32 元,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其分配的时机符合公司现金流规划,满足分红条件和有关最低分红比例的规定,并充分听取独立

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符合分红决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如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在2023年度派发每股红利不变的情况下,方案将相应调整。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今后的持续经营状况做出的,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其他说明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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