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辞职后,由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石军龙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至今已满3个月,将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自2022年6月7日起,由公司董事长袁贤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