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通知于2021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8月4日15:30在公司三楼3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喜军先生。
5、列席人员: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划设立区域总部暨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计划自筹资金在江苏省昆山市设立区域总部,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元的全资子公司,承担区域总部职能,实施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项目,布局长三角经济带。
公司与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关于计划设立区域总部暨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2021年8月5日的《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