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百洋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 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 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 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三) 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基本权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