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范旭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7)。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范旭明先生计划在减持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12月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50,000股公司股票,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3.1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3%。
近日,公司收到范旭明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范旭明先生于2020年6月19日减持了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占总股本比例% |
范旭明 | 竞价交易 | 2020年6月19日 | 25.00 | 150,000 | 0.03% |
合计 | — | 150,000 | 0.03%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范旭明 | 合计持有股份 | 1,143,770 | 0.22% | 993,770 | 0.1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4,655 | 0.03% | 4,655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89,115 | 0.19% | 989,115 | 0.19%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范旭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范旭明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在计划之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情形。截至本公告日,范旭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 范旭明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主要原因是个人资金周转所需,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范旭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