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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程: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4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远程 公告编号:2021-064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兴良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2,241,5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7.656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9,299,6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1.676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数42,941,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979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建康先生、朱文波先生、孙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建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342,115,7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2,816,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70%。

2、选举朱文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342,115,7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2,816,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70%。

3、选举孙振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342,115,7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2,816,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70%。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拟就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向公证天业支付审计费用人民币79万元,另外,全资子公司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审计费用14

万元,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审计费用1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合计120万元。

表决结果:

同意342,165,30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76,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2,86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6%。反对7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4%。弃权0股。

(三)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表决结果:

同意342,165,30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76,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2,86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6%。反对7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4%。弃权0股。

(四)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同意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表决结果:

同意342,165,30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22,6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53,6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2,86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6%。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弃权5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张姣律师、王奕智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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