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婷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婷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张婷婷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张婷婷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4-25162751
传真:024-25162732
电子邮箱:zhangtt@bltcn.cn
邮政编码:110027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张婷婷女士简历张婷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加入公司就职于公司证券部。张婷婷女士已于2015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本公告日,张婷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