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记票。
二、会议通知及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30日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张楠女士
6、表决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55,834,7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10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22,503,4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91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3,33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9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2,334,5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1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003,2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2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3,33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94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康宝华先生、陈光伟先生、王延邦先生、闫凌宇先生、毛鹤同先生、王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康宝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1.02选举陈光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6,791,16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291,000股。
1.03选举王延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1.04选举闫凌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1.05选举毛鹤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1.06选举王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张广宁先生、袁知柱先生、黄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张广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2.02选举袁知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2.03选举黄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0,564,46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7,064,297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杨建刚先生、王剑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佳新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杨建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3.02选举王剑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