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CAC证专字[2024]0265号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目 录 | 页 次 | |
一、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 1-2 | |
二、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 3-5 | |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
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至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CAC证专字[2024]0265号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确保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专项说明的编制报告过程。
贵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至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对本报告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因适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特殊普通合伙) | (签名并盖章) | ||
(盖章)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签名并盖章) | |||
中国·天津 | 2024年4月25日 |
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至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披露的2021年度、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及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在编制2023年度报告过程中,经自查发现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以房抵债业务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存在差错情形,因此对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二、本次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度、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次更正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相关数据有变化。
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度至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 | -51,636,741.51 | -710,817.26 | -52,347,558.77 | -141,215,565.10 | -4,596,401.25 | -145,811,966.35 |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影响表中调整数与合并利润表影响表、母公司利润表影响表中调整数的差异为
投资收益调整数影响的所得税费用。
2、2021年度至2022年度利润表影响
(1)2021年度至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621,256.80 | 836,255.60 | 9,457,512.40 | 24,796,232.99 | 5,407,530.88 | 30,203,763.8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388,116.03 | -836,255.60 | 6,551,860.43 | -37,014,732.66 | -5,518,403.00 | -42,533,135.6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928,384.87 | 110,872.12 | -16,817,512.75 | |||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105,996.95 | -29,105,996.95 | -111,397,541.92 | -111,397,541.92 |
(2)2021年度至2022年度母公司利润表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021,807.26 | 836,255.60 | -38,185,551.66 | 60,552,896.85 | 5,407,530.88 | 65,960,427.7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668,077.04 | -836,255.60 | 9,831,821.44 | -27,618,077.98 | -5,518,403.00 | -33,136,480.9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54,387.25 | 110,872.12 | -2,443,515.13 | |||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787,922.24 | -67,787,922.24 | -33,895,852.83 | -33,895,852.83 |
3、对2021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指标的影响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2021年度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513,450.99 | 8,513,450.9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176,841.06 | 18,176,841.06 | |
债务重组损益 | 218,728.73 | 836,255.60 | 1,054,984.3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48,813.04 | 1,148,813.04 |
项目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3,645.44 | 83,645.4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454,087.99 | 125,438.34 | 4,579,526.3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6,466.87 | 156,466.87 | |
合计 | 23,530,924.40 | 710,817.26 | 24,241,741.66 |
2) 2022年度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625,527.82 | 17,625,527.8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276,755.84 | 22,276,755.84 | |
债务重组损益 | 56,265.10 | 5,407,530.88 | 5,463,795.9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32,702.66 | -5,332,702.6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3,304.84 | 53,304.8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861,127.76 | 811,129.63 | 5,672,257.39 |
合计 | 29,818,023.18 | 4,596,401.25 | 34,414,424.43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 2021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调整前 | -4.09% | -0.0495 | -0.0495 |
调整数 | -0.06% | -0.0007 | -0.0007 | |
调整后 | -4.15% | -0.0502 | -0.0502 |
2) 2022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调整前 | -11.95% | -0.1354 | -0.1354 |
调整数 | -0.39% | -0.0044 | -0.0044 | |
调整后 | -12.34% | -0.1398 | -0.1398 |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