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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并购融资贷款的议案》。

1、同意本公司就“收购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环保’)少数股东权益事项”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并购融资贷款,贷款金额人民币19,000万元,贷款期限5年。以定价日前1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利率,上下浮动点数与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协商确定,具体利率执行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

2、同意在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并购贷款放款后一个月内(且公司完成对子公司金河环保的全部股权收购),将子公司金河环保100%的股权为公司向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的19,000万元并购贷款融资项下债务提供100%股权质押担保。

3、同意在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并购贷款放款后一个月内,由子公司金河

环保为公司向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的19,000万元并购贷款融资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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