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7)。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