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请做好金河生物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并按《告知函》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