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河生物: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688证券简称:金河生物公告编号:2026-030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担保概述为满足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河生物”)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及其控制的公司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建安”)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2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担保具体金额以与相关授信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上述关联方在担保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东晓、李福忠、王志军和路漫漫均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金河控股系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19,195,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9%,为公司关联方;金河建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董事王东晓为金河生物实际控制人;董事李福忠为金河建安董事;董事王志军为实际控制人王东晓之子,董事路漫漫为金河生物实际控制人。公司接受金河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及其控制的公司金河建安提供的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坪路81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118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晓
成立日期2020年6月30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王东晓持有金河控股82%的股权,路牡丹女士持有金河控股18%的股权。

金河控股持有公司219,195,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49%,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河控股总资产46,535万元,总负债21,650.46万元,净资产24,884.54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1,482.8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查询,金河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坪路81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07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有军
成立日期2002年07月11日
经营范围土木工民工程、承揽承包建筑房屋、装璜,市政工程施工。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王东晓持有金河建安82%的股权,路牡丹女士持有金河建安18%的股权。

金河建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东晓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河建安总资产20,562.67万元,总负债6,971.73万元,净资产13,590.94万元,营业收入8,906.69万元,净利润433.6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查询,金河建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王东晓

王东晓,男,中国国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王东晓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查询,王东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金河控股、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及其控制的公司金河建安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根据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金河控股、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及其控制的公司金河建安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有助于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免于提供反担保,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接受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担保余额186,082万元。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应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金河控股、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及其控制的公司金河建安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且为无偿担保,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