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月26日下午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月20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加和通讯参与的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5,568,564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6,239,133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435,568,564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566,239,133股,全部为普通股。 |
本议案已经2020年7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