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亿利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95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2年6月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2,72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以及发行费用37,432,800.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5,287,199.7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27日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字[2012]第004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5,658,419.79元,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累计支出255,788,073.04元,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增资16,600,000.00元,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35,517,200.00元,完工项目节余永久补充流资金25,355,704.95元;本年度使用2,397,441.8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335,658,419.7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509,356.12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25,287,199.75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3,880,576.16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和保荐人国金证券遵循监管协议范本的基本格式,分别与各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账号/存单号 | 存款方式 | 期末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台州路桥支行 | 33001665100059288288 | 活期存款 | 330,323.97 |
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分行 | 900001040018888 | 活期存款 | 1,209,422.82 |
交通银行台州路桥支行 | 298000931018010067008 | 活期存款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路桥支行 | 1207015129200299808 | 活期存款 | 28,510.85 |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路桥支行 | 1207215529200015505 | 活期存款 | 1,941,098.48 |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路桥支行 | 1207215514000001527 | 定期存款 | 0.00 |
合计 | - | - | 3,509,356.1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62,72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97,441.8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5,658,419.7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 | 否 | 146,630,000.00 | 146,630,000.00 | 69,514.00 | 150,435,549.29 | 102.60 | 2015年6月30日 | 23,951,876.29 | 否 | 否 |
2.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 | 否 | 93,580,000.00 | 93,580,000.00 | 83,606.00 | 94,749,157.36 | 101.25 | 2015年6月30日 | 9,950,532.37 | 否 | 否 |
3.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 | 否 | 32,960,000.00 | 32,960,000.00 | 2,244,321.80 | 13,000,808.19 | 39.44 | 2018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4.“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及“节 | 否 | 4,542,837.11 | 不适用 | 否 |
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5.“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812,867.84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73,170,000.00 | 273,170,000.00 | 2,397,441.80 | 283,541,219.79 | 33,902,408.66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对广东亿利达增资 | 16,600,000.00 | |||||||||
2.归还银行贷款 | 35,517,200.00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2,117,200.00 | |||||||||
合计 | 273,170,000.00 | 273,170,000.00 | 2,397,441.80 | 335,658,419.79 | 33,902,408.6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于2014年8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将该项目自2013年7月延期至2014年7月;公司已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将该项目再次延期至2015年2月。以上二个项目实际在2015年6月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由于重新按绿色建筑标准及国际先进的风机、配套产品的测试要求设计等原因延期。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自2013年7月延期至2015年7月。此事项经2014年8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发生变更,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15年12月31日。该延期事项已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1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再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7年6月。根据公司2017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再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8年12月。该项目实际在2018年6月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根据2012年8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660万元超募资金增资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和使用3,551.72万元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已于2012年9月份执行完毕。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根据2014年4月22日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适应省级研究院对办公、测试场所整合集中要求和企业研究院的长远发展需要,将“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区块海茂路变更为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2年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建设项目14,859,297.04元、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建设项目15,109,450.47元、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4,707,420.34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13年6月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2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8%,使用期限为一年内,该笔款项于2014年第二季度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2014年6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度为3,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2%,使用期限为一年内,该笔款项已于2015年6月1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2015年6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度为3,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2%,使用期限为一年内,该笔款项于2016年3月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16年4月26日第二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已完成并结转固定资产,完工项目节余4,542,837.1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余款4,029,673.60元。 2018年8月27日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拟完工,项目节余资金及对应专户全部利息收入计20,812,867.8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余款5,237,847.64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余款2,840,405.84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509,356.12元(包含完工项目尚未支付合同余款),为专户活期存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本年度支付均为项目质保金尾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亿利达管理层编制的《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浙江亿利达公司《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浙江亿利达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及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亿利达2019年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亿利达在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 _ ________陈伟刚 徐彩霞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