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初审,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2021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冠周 吴宝林 谢 青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