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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爆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爆破”或“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宏大爆破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2,116,91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37,08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41.07元/股),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公司收到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7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款共计人民币 1,767,532,875.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增值税)人民币24,072,205.8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3,037,08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700,423,589.74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资金投资。

截至2020年10月9日,本次非公开募集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计入账户,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50025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金额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67,532,875.60
减:发行费用24,072,205.86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9,656,099.13
减: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93,631,200.00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59,485,568.8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0年11月4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开设的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44050143190100001514-000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182,889,617.13元,其中1,182,889,617.13元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3、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5、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1,559,485,568.87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存款方式存款余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 (9550880019713200527)活期存款173,607,304.7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 9550880019713200437)活期存款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8110901012601216977)活期存款2,410,320.6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120906071110108)活期存款178,417,226.3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44050143190100001514-0002)定期存款1,182,889,617.1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36050078801788662683)活期存款22,161,100.00
合计1,559,485,568.87

(三)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金额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767,532,875.6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9,656,099.13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24,072,205.86
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93,631,200.00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59,485,568.8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6,753.2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363.1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9,363.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向
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147,139.39147,139.399,363.129,363.126.36%2,657.07
补充流动资金29,613.9029,613.9010,000.0010,000.0033.77%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76,753.29176,753.2919,363.1219,363.122,657.07
合计176,753.29176,753.2919,363.1219,363.122,657.0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提高资金利用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
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9,363.1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相关审批及审计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计划地投资于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0月2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9,363.12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9,363.129,363.12
合计9,363.129,363.12

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3,631,200.00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止2020年10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5019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2020年6月《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一次修订)》方案,其中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9,613.90万元;根据2020年11月23日经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审批通过的《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书》,公司拟在2020年11月使用人民币1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奖金、支付工程款、材料款等。公司于2020年12月使用人民币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了充分利用闲

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2021年3月24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1】21000530075号),鉴证结论认为,宏大爆破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大爆破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宏大爆破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国威 郑晓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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