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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爆破: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9月4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明钗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函告,郑明钗先生质押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000,000股宏大爆破股票已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郑明钗先生原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郑明钗先生于2017年3月22日将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570,000股股票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9年8月27日进行了补充质押,质押股份数为1,430,000股。此外,其于2019年8月28日将所持有的10,000,000股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数质押开始日期质押到期日质权人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用途
郑明钗3,570,0002017年3月22日2020年1月21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35%个人资金需求
郑明钗1,430,0002019年8月27日2020年1月21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5%补充质押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数质押开始日期质押到期日质权人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用途
郑明钗5,000,0002019年8月28日2020年2月27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10%个人资金需求
郑明钗5,000,0002019年8月28日2020年8月27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10%个人资金需求
合计-15,000,000---39.29%-

上述股份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2019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2019-037)。

二、股东部分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证券解除数量(股)质押开始日期质押解除日期质权人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解除质押原因
郑明钗3,570,0002017年3月22日2019年9月4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35%融资购回
郑明钗1,430,0002019年8月27日2019年9月4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5%融资购回
合计-5,000,000---13.1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明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181,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郑明钗与厦门鑫祥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4,647,2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郑明钗先生累计被质押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

三、其他说明

1、郑明钗先生承诺自2019年6月2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期间不减持或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2、截至本公告之日,郑明钗所质押的股份均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郑明钗关于所持宏大爆破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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