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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爆破: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0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9-03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变更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会[2019]6号文件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变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之后;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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