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下午15:0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37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林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