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郑炳旭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三、备查文件《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