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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新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新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汤新华,作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遵照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作出的公开承诺,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知识和经验积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22次,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缺席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进行审慎客观的研究,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获取做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审慎表决,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年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4400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222200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表:

披露日期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会议届次
2019-02-28《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9-03-30《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9-04-23《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4-23《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4-2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8年度)--
2019-04-23《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4-2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4-23《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4-23《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8-2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半年度)--
2019-12-16《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遵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详细规定,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如下: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度审计计划、工作安排、审计进度、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2019年,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等提出合理意见,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事项执行情况,积极

履行职责。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对公司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和认定,确认与实际情况一致。

四、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所做的工作

2019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研,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与及时反馈,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有关问题及要求供相资料,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投资者回报、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促进作用,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为本人在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2019年给予本人工作的支持和有效配合。2020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利润分配等事项,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汤新华日期:2020年4月28日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晓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邱晓华,作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遵照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作出的公开承诺,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知识和经验积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22次;本人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22次董事会,没有缺席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进行审慎客观的研究,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获取做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审慎表决,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年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4400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222200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表:

披露日期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会议届次
2019-02-28《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9-03-30《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9-04-23《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4-23《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4-2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8年度)--
2019-04-23《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4-2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4-23《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4-23《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8-2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半年度)--
2019-12-16《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遵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详细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候选人并审查候选人资格情况,对候选人胜任情况提出建议。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投资等

事项进行研究并提供建议。

3、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度审计计划、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

四、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所做的工作

2019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研,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与及时反馈,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有关问题及要求供相资料,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战略执行、投资者回报、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促进作用,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为本人在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2019年给予本人工作的支持和有效配合。2020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利润分配等事项,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邱晓华日期:2020年4月28日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八一)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胡八一,作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遵照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作出的公开承诺,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知识和经验积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22次;本人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22次董事会,没有缺席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进行审慎客观的研究,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获取做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审慎表决,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年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4400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222200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表:

披露日期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会议届次
2019-02-28《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9-03-30《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9-04-23《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4-23《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4-2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8年度)--
2019-04-23《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4-2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4-23《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4-23《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08-2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半年度)--
2019-12-16《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遵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详细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详细了解公司薪酬政策后,利用本人专业知识对公司薪酬结构和对公司薪酬考核方案完善提供建设性意见,参与公司薪酬考核方案的实施。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提名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候选人并审

查候选人资格情况,对候选人胜任情况提出建议。

四、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所做的工作

2019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研,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与及时反馈,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有关问题及要求供相资料,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投资者回报、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促进作用,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为本人在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2019年给予本人工作的支持和有效配合。2020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利润分配等事项,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胡八一

日期: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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