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洲股份”或“上市公司”)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合计为86,791,1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5.433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兆华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1号)批准,龙洲股份于2017年3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西藏达孜和聚百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和聚百川”)、苏州金茂赢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金茂赢联”)和新疆丝绸南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丝绸南道”)等3名交易对方发行3,040,344股股份,向福建省龙岩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国投”)、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和新疆嘉华创富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嘉华创富”)等3名认购对象发行54,820,415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17年3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记入股东名册,前述股份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已于2017年3月30日上市。;
2、龙洲股份于2018年7月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上述交易对方和认购对象所持限售股份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对象 | 股东名称 | 重组时获得的 限售股份数量 | 占公司重组后 总股本比例 | 转增后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 | 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比例 |
交易对方 | 西藏和聚百川 | 1,520,178 | 0.4055% | 2,280,267 | 0.4055% |
苏州金茂赢联 | 760,083 | 0.2027% | 1,140,125 | 0.2027% | |
新疆丝绸南道 | 760,083 | 0.2027% | 1,140,125 | 0.2027% | |
认购对象 | 交通国投 | 37,807,183 | 10.0843% | 56,710,775 | 10.0843% |
员工持股计划 | 11,342,155 | 3.0253% | 17,013,232 | 3.0253% | |
新疆嘉华创富 | 5,671,077 | 1.5126% | 8,506,615 | 1.5126% | |
合 计 | 57,860,759 | 15.4331% | 86,791,139 | 15.4331% |
上述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将于2020年3月29日期满36个月,本次公司为上述股东申请解除其持有的全部限售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相关承诺
序号 | 承诺人 | 承诺相关事项 | |
1 | 和聚百川 丝绸南道 金茂赢联 | 承诺类型 | 股份锁定 |
承诺内容 | 承诺人在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承诺人取得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时,对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承诺人在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股份锁定期限内,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转让和交易。 承诺人同意,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中承诺人取得新增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承诺人将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
承诺时间 | 2016年7月5日 | ||
承诺期限 | 2016年7月5日-2020年3月29日 | ||
履行情况 | 正在履行 | ||
2 | 交通国投 员工持股计划 新疆嘉华创富 | 承诺类型 | 股份锁定 |
承诺内容 | 承诺人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即不得通过证券市场公开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的期限,为股份发行结束之日即承诺人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前述锁定期届满后,股份解锁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
承诺时间 | 2016年07月05日 | ||
承诺期限 | 2017年3月30日-2020年3月29日 | ||
履行情况 | 正在履行 | ||
3 | 交通国投 | 承诺类型 | 关联交易 |
承诺内容 | 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龙洲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我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我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龙洲股份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龙洲股份向我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 ||
承诺时间 | 2012年06月01日 | ||
承诺期限 |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 | ||
履行情况 | 正在履行 | ||
4 | 交通国投 | 承诺类型 | 同业竞争 |
承诺内容 | 1、截至本承诺作出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龙洲股份的业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2、未来在本公司作为龙洲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任何与龙洲股份所从事的业务有竞争的业务活动。 3、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出现的所从事的业务与龙洲股份有竞争的情况,承诺在龙洲股份提出要求时将有竞争的业务优先转让给龙洲股份或作为出资投入龙洲股份,并将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经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 |
定的。 4、如出现因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龙洲股份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承诺时间 | 2012年06月01日 |
承诺期限 |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 |
履行情况 | 正在履行 |
(二)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做出的上述承诺,无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担保事项。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合计为86,791,1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5.433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及可上市流通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 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数(股) | 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
1 | 交通国投 | 56,710,775 | 56,710,775 | 10.0843% | 0 |
2 | 员工持股计划 | 17,013,232 | 17,013,232 | 3.0253% | 0 |
3 | 新疆嘉华创富 | 8,506,615 | 8,506,615 | 1.5126% | 0 |
4 | 西藏和聚百川 | 2,280,267 | 2,280,267 | 0.4055% | 0 |
5 | 苏州金茂赢联 | 1,140,125 | 1,140,125 | 0.2027% | 0 |
6 | 新疆丝绸南道 | 1,140,125 | 1,140,125 | 0.2027% | 0 |
合 计 | 86,791,139 | 86,791,139 | 15.4331% | 0 |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