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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奋达科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肖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046,280,581.51               1,390,664,799.43                      119.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86,972,183.04               1,097,559,739.36                      117.4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19,894,832.50                     27.50%       1,228,090,034.95              54.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6,086,618.31                     82.08%         197,365,785.17              81.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93,143,611.16                     81.94%         184,890,418.02              96.83%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73,525,335.46             136.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69                   70.65%                 0.3375              67.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69                   70.65%                 0.3375              67.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1%                   -0.86%                 9.55%                0.3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1,708.0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536,582.9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9,240,781.5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14,816.37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21,496.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974.51
合计                                                                          12,475,367.1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9,05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肖奋               境内自然人             44.95%     277,610,870       277,610,870 质押                  191,426,000
新余深业投资合伙
                   其他                    8.50%      52,497,391        52,497,391 质押                    1,440,000
企业(有限合伙)
肖勇               境内自然人              4.07%      25,110,659        18,832,994 质押                   15,746,000
刘方觉             境内自然人              3.28%      20,250,000                  0 质押                   6,534,000
肖晓               境内自然人              2.70%      16,700,000        12,633,000 质押                   10,073,000
肖武               境内自然人              2.62%      16,205,000                  0 质押                  14,222,000
肖文英             境内自然人              2.62%      16,200,000        11,430,000 质押                   11,430,000
深圳市泓锦文大田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其他                      2.14%      13,241,739        13,241,739
(有限合伙)
汪泽其             境内自然人              1.97%      12,163,500         9,122,625 质押                   10,210,000
肖韵               境内自然人              1.97%      12,150,000                  0 质押                  12,15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刘方觉                                                                  20,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250,000
肖武                                                                    16,20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205,000
肖韵                                                                    12,1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15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788,000 人民币普通股            7,788,000
肖勇                                                                     6,277,665 人民币普通股            6,277,665
高凤洁                                                                   5,361,944 人民币普通股            5,361,944
肖文英                                                                   4,7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770,000
肖晓                                                                     4,067,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67,000
汪泽其                                                                   3,040,875 人民币普通股            3,040,875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
                                                                        2,623,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3,000
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
                                                                        2,623,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3,0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
                                                                        2,623,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3,0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
                                                                        2,623,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3,0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
                                                                        2,623,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3,0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
                                                                        2,623,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3,0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
                                                                        2,623,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3,0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
                                                                        2,623,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3,0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
                                                                        2,623,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3,0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
                                                                        2,623,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3,000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刘方
                                   觉为控股股东肖奋配偶,肖韵为肖奋女儿,肖文英为肖奋姐姐,肖勇为肖奋弟弟,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武为肖奋弟弟,肖晓为肖奋妹夫。公司其他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他前 10
明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
                                   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无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主要系本期公司收购欧朋达,从2月份开始纳入
营业收入               1,228,090,034.95       794,644,122.34        54.55% 合并范围,金属外观件收入增加,同时,公司
                                                                              健康电器出货量增加。
营业成本                 885,054,828.13       603,911,694.37        46.55% 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引起。
营业税金及附加              7,604,004.97        3,652,461.80       108.19% 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引起。
                                                                              主要扩大合并范围、公司为新技术、新产品投
管理费用                 112,396,450.74        59,249,874.92        89.70%
                                                                              入的研发费用增加引起。
                                                                              主要系2015年人民币贬值产生的汇兑收益以及
财务费用                  -23,044,413.45      -12,514,749.34        84.14%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主要系2014年底的应收账款陆续收回,应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                -564,654.71        -4,459,299.28        -87.34%
                                                                              的坏账准备相应减少。
投资收益                    7,301,040.54        4,076,386.34        79.11% 主要系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                                                                主要系应收账款资金回笼及营收增长且回款较
                         173,525,335.46        73,254,171.78       136.88%
现金流量净额                                                                  好。
投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系本期公司收购欧朋达股权支付的现金以
                         -567,239,494.10     -199,410,581.91       184.46%
现金流量净额                                                                  及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的银行理财。
筹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系公司收购欧朋达项目定向增发股票募集
                         325,082,965.47       -45,000,000.00
现金流量净额                                                                  的资金以及向银行申请的并购贷款资金。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                  6,167,345.27              580,382.01          963%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引起应收票据增加。
                                                                                  主要系公司收购欧朋达,从2月份开始纳入
应收帐款               455,605,605.38           209,872,621.76          117% 合并范围,同时,本期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增
                                                                                  加引起。
                                                                                  主要系公司购买大批设备支付的预付款及
预付帐款                 85,453,710.00            1,076,218.23         7840%
                                                                                  预付的对外服务费。
存货                   237,262,807.81           117,157,995.52          103% 主要系欧朋达纳入合并范围增加的存货。
                                                                                  主要系购入的生产、研发用机器设备、检测
固定资产               263,143,387.63           178,794,282.22              47%
                                                                                  设备等。
                                                                                  主要系公司二期建设工程款以及购入的尚
在建工程               137,576,435.26            12,922,979.08          965%
                                                                                  未安装完毕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主要系公司溢价收购欧朋达股权产生的商
商誉                  904,391,604.67
                                                                                誉。
长期待摊费用               9,674,112.99            6,897,572.13           40% 主要系公司车间/厂房发生的改修费用。
                                                                                主要系欧朋达纳入合并范围增加的应付账
应付帐款              411,058,275.89             200,076,015.37          105%
                                                                                款。
预收账款                  13,901,953.03            3,508,061.70          296%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客户预付款。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的出口退税
应交税费                  14,500,985.29            5,680,528.85          155%
                                                                                增加。
                                                                                主要系本期收购欧朋达项目的银行并购贷
长期借款              129,875,000.00
                                                                                款。
资本公积             1,121,966,458.01            293,041,459.01          283% 主要系公司定向增发股票的股本溢价。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本次认购的深
                                                        圳市奋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自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锁定期
                                                        内,如因上市公
                                                        司实施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 2015 年 03 月 09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肖奋                                           三年          继续严格履行
                                                        增股本事项而 日
                                                        增持的上市公
                                                        司股份,亦遵守
                                                        上述锁定期限
                                                        的约定。若证券
                                                        监管部门的监
                                                        管意见或相关
                                                        规定要求的锁
                                                        定期长于上述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锁定期,则根据
              相关证券监管
              部门的监管意
              见和相关规定
              进行相应调整。
              深业投资承诺,
              因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获
              得的深圳市奋
              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自
              该等股份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如因
              本次发行获得
              上市公司股份
              时,其对用于认
              购股份的欧朋
              达股权持续拥
              有权益的时间
              不足 12 个月
              (自该等股东
              在工商行政管
新余深业投资 理机关登记为
                               2015 年 03 月 09
合伙企业(有限 欧朋达股东之                       三年   继续严格履行
                               日
合伙)        日起计算),则
              自该等股份上
              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锁
              定期内,如因上
              市公司实施送
              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事
              项而增持的上
              市公司股份,亦
              遵守上述锁定
              期限的约定。若
              证券监管部门
              的监管意见或
              相关规定要求
              的锁定期长于
              上述锁定期,则
              根据相关证券
              监管部门的监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管意见和相关
              规定进行相应
              调整。
              1、截至本承诺
              函签署日,本企
              业及本企业控
              制的其他企业
              等关联方未从
              事与奋达科技、
              欧朋达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
              等关联方存在
              同业竞争关系
              的业务。2、在
              本企业作为奋
              达科技的关联
              方期间:(1)本
              企业及本企业
              控制的其他企
              业等关联方将
              避免从事任何
              与奋达科技、欧
新余深业投资 朋达及其控制
                                2015 年 03 月 09
合伙企业(有限 的其他企业等                        长期有效   继续严格履行
                                日
合伙)        关联方现有主
              营业务构成竞
              争关系的业务。
              (2)如本企业
              及本企业控制
              的其他企业等
              关联方遇到奋
              达科技、欧朋达
              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等关联
              方现有主营业
              务范围内的商
              业机会,本企业
              及本企业控制
              的其他企业等
              关联方将该等
              商业机会让予
              奋达科技、欧朋
              达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等关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联方。3、本企
                 业若违反上述
                 承诺,将承担因
                 此而给奋达科
                 技、欧朋达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
                 业造成的一切
                 损失。
                 1、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本企业
                 及本企业所控
                 制的其他子公
                 司、分公司、合
                 营或联营公司
                 及其他任何类
                 型企业(以下统
                 称为\"相关企业
                 \")将尽量减少
                 并规范与奋达
                 科技及其控股
                 企业之间的关
                 联交易。对于无
                 法避免或有合
                 理原因而发生
                 的关联交易,本
新余深业投资
                 企业及本企业 2015 年 03 月 09
合伙企业(有限                                   长期有效    继续严格履行
                 控制的相关企 日
合伙)
                 业将遵循市场
                 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以公
                 允、合理的市场
                 价格进行,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关
                 联交易决策程
                 序,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
                 办理有关报批
                 程序,不利用股
                 东地位损害奋
                 达科技的利益。
                 2、本企业保证
                 上述承诺在本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次交易完成后
                 且本企业作为
                 奋达科技的关
                 联方期间持续
                 有效且不可撤
                 销。如有任何违
                 反上述承诺的
                 事项发生,本企
                 业承担因此给
                 奋达科技造成
                 的一切损失。
                 在欧朋达上述
                 租赁房产在租
                 赁合同有效期
                 内,如该等租赁
                 因出租方未取
新余深业投资
                 得合法产权证 2015 年 03 月 09
合伙企业(有限                                     长期有效   继续严格履行
                 书而被拆迁或 日
合伙)
                 无法继续正常
                 租用,本企业将
                 无条件地全额
                 承担由此造成
                 的损失。
                 欧朋达的工商
                 登记及变更因
                 为欧朋达原股
                 东香港欧朋达
                 的代持情况存
                 在法律瑕疵,就
                 欧朋达上述瑕
新余深业投资
                 疵未来可能受 2015 年 03 月 09
合伙企业(有限                                     长期有效   继续严格履行
                 到的政府相关 日
合伙)
                 部门的处罚所
                 造成的损失,将
                 由本企业全额
                 承担所有责任,
                 确保欧朋达不
                 会因上述事项
                 带来损失。
                 在本次交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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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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