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准则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准则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公司于2020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20-024
2、公司于2020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