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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9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推荐,并征求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庄子敏先生、冯芝清先生、郑智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无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的监事会成员被正式任命前,监事会的现有成员继续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职工代表监事2人(将直接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分别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本次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月8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庄子敏先生

庄子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中专学历,林业助理工程师。

庄子敏先生历任三明化工机械厂职员,将乐县城关木材采购站业务,将乐县林业规划队业务,将乐县林业总公司人事劳工部主任,将乐县鑫绿林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金森贸易监事。2015年8月至今,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现任福建金森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庄子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在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纪委书记、董事,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冯芝清先生

冯芝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冯芝清先生历任将乐县营林投资公司工区主任,福建金森青溪公司办公室主任,福建金森办公室经理助理、福建金森资源保护部副经理、经理。现任福建金森信息中心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

冯芝清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郑智伟先生

郑智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3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林业营林技术员。现任公司资源培育部党支部副书记兼组织、纪检委员,资源培育部高唐组组长。

郑智伟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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