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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8-017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0]361Z0002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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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2
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9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0]361Z0002号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福建金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福建金森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福建金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福建金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企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福建金森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下无正文,为福建金森公司容诚专字[2020]361Z0002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建彬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辉钦

2020年4月28日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分公司:营林分公司、常青分公司、万安分公司、绿园经营分公司、细胞工程种苗繁育中心。子公司:将乐县万森林业采育有限公司、将乐县青溪林业有限公司、福建金森森林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将乐县金森贸易有限公司、福建金森储备林建设有限公司、将乐县金森上华林业有限公司(孙公司)、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上述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人力资源、内部审计、分、子公司的控制、资金管理、森林培育、森林保护、木材销售、林木转让、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具体如下: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制度。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科学分工,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确保了每个机构和人员能够按照制度规范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

2、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监督办法》、《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员工招聘管理制度》等,包括:招聘、试用、培训、工资与福利、奖励、处罚等,全面规范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的管理。公司还有针对性地建立了《绩效管理制度》,对包括管理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的能力、态度、业绩进行考评。

3、内部审计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内部监督的范围、内容、程序等均作出

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公司设立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负责,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监督工作。公司审计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控制度、经济效益、财务收支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评价,维护财经纪律和股东权益,提高经济效益,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4、分、子公司控制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以及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不断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依据公司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各控股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以便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财务事项,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上报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5、资金管理

公司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财务审批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定期进行银行对账、不定期现金盘点,不相容岗位分离等控制措施防范资金管理风险。

6、森林培育

严格按照资源培育技术流程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统一的造林设计、统一的质量标准、统一的良种壮苗、统一的技术管理控大穴、施底肥,造林培育片片都是示范林,做到造一片,成一片。

7、森林保护

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巩固林木生态建设成果。依靠各执法部门打击盗伐、滥伐,乱收乱购,违法经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积极预防火灾,规范采脂管理。充分调动护林员和广大群众参与森林资源监督管护工作中,做到有保有序,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8、木材销售

公司主要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目前采用电子报价、明标明报方式,每一标品以现场最高报价者确定中标人,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9、林木转让

林木转让坚持“三分离、三监督”的管理机制,实现资源转让的阳光化、数

字化、高效化。10、固定资产管理公司对固定资产制定了《内部控制手册-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的请购、验收、登记、入账、调拨、维护、盘点等流程管理规范,成本核算、折旧、减值符合国家会计管理规定。

11、财务报告

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会计核算、合并财务报表等管理规定。对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审核、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以及财务报告的分析利用等主要控制流程,合理设置了财务报告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且符合披露程序和要求。

12、合同管理

公司规范了合同签订前的资信调查、评审,签订时履行合同会签、合同文本审核等程序;合同订立时,公司经相关部门按规定审核把关,报公司领导审批;合同订立后,建立合同台账,加强过程动态跟踪、控制,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合同相关材料的归档管理。

13、对外投资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按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次的权利机构决策,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14、对外担保

为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担保风险,公司已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担保的审批权限,公司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15、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对公司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授权审批、关联交易报告及披露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和约束。

16、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确保公司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公司已相应制定了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不超过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不超过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B、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C、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0.5%但不超过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额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不超过1%的,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未对安全生产实施管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处罚;

(3)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控制体系失效;

(5)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B、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

(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C、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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