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10点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潘隆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潘隆应、冯芝清、郑智伟、张燕、周梦婷均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