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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5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兰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27,094,5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108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23,037,7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48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56,7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27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56,7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279%。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56,7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27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092,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4,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092,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092,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4,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092,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4,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092,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4,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981,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3%;反对2,111,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3%;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3,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9144%;反对2,111,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38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092,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4,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10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59%;反对3,987,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37%;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16%;反对3,987,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16%;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10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59%;反对

3,987,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37%;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16%;反对3,987,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16%;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10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59%;反对3,987,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37%;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16%;反对3,987,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16%;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10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59%;反对3,987,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37%;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16%;反对3,987,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16%;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092,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对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臻、黄金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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