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在2018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的程序,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董事会规范运作并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2018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董事会 | 8 | 8 | 0 | 0 | 否 |
股东大会 | 2 | 2 | 0 | 0 | 否 |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时 间 |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
1 | 公司2017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事项 | 2018年2月27日 | 同意 |
2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 | 2018年6月16日 | 同意 |
关事项(认购Qeeka Home (Cayman) Inc.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2018年7月20 日 | 同意 |
4 |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 | 2018年12月3日 | 同意 |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习,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六、其他事项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七、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813531975@qq.com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由于履职时间较短,还存在一些不足。2019年,本人将改进不足,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靳明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