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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

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469,581,7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6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339,688,209.58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且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69,581,7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600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68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6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442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8*****766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08*****304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408*****321长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8*****869北京远大华创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11日至登记日:

2021年6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咨询联系人:贾咏斐、李逸潇咨询电话:029-87406171 传真电话:029-8740625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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