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江环保: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江环保股票代码:002672.SZ、0895.HK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一致行动人: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咀科学馆1号康宏广场913室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科学馆1号康宏广场913室

一致行动人:广东省广晟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住所:UNIT 913 CONCORDIA PLAZA 1 SCIENCE MUSEUM ROAD TSIMSHA TSUI KL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49楼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股份受让)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 20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22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8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9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32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7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8

第九节 财务资料 ...... 39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5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53

释义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晟集团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东江环保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广晟金控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广晟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晟投资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风华高科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岭南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广晟香港广东省广晟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中金岭南环保广东中金岭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晟华环保五华县晟华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报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广晟集团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深圳广晟持有的东江环保1,302,027股股份,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广晟金控持有的东江环保33,597,766股股份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19283849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3日
经营期限长期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联系电话020-83939933

(二)一致行动人

1、广晟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科学馆1号康宏广场913室
董事姚曙、龚小明、冯雷
注册资本100万元港币和3.6亿元人民币
商业登记证号码32086739-000-07-21-7
公司类型外资(港资)企业
经营范围经营生活垃圾处理、股权投资、贸易和酒店管理等业务
成立日期2001年7月20日
经营期限/
股东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科学馆1号康宏广场913室
联系电话0852-28992610

2、广晟香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晟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SHA TSUI KL
董事姚曙、龚小明、冯雷
注册资本10,000元港币和1,129,450,000元人民币
商业登记证号码50917980-000-07-21-1
经营范围矿山投资,销售矿产品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4日
经营期限/
股东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49楼
联系电话020-386522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广晟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广晟集团90.00%股权,广东省国资委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广晟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国资委于2004年6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作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根据省政府授权代表省政府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

2、一致行动人广晟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集团持有广晟投资100.00%的股权,为广晟投资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详见“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广晟集团90.00%股权,广东省国资委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因此,广东省国资委为广晟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3、一致行动人广晟香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集团持有广晟香港100.00%的股权,为广晟香港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详见“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广晟集团90.00%股权,广东省国资委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因此,广东省国资委为广晟香港的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广晟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江环保外,广晟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万元)持股情况经营范围
1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4年11月14日139,300.00广晟集团直接持有100.00%金融业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和资产受托管理;投资、融资等资本运作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与期货);金融投资人才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00年10月19日116,200.00广晟集团直接持有100.00%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和电器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电子信息网络和计算机运营,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场地租赁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煤炭批发经营;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技术研发与咨询,节能设备制造与安装;停车场经营(经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货物进出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仅限于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广东广晟研究开发院有限公司2016年1月15日100,000.00广晟集团直接持有90.00%;子公司风华高科持有10%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孵化,技术培训服务;产业投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产业园区管理和配套服务,城市办公楼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2015年6月17日100,000.00广晟集团直接持有100.00%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万元)持股情况经营范围
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5月26日100,000.00广晟集团直接持有100.00%稀土、稀有金属及其它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和新材料及应用项目的投资、研发、经营及产品贸易;稀土稀有金属现货电子交易项目、商业储备项目和仓储项目的投资及管理;稀土稀有金属特色产业园区开发投资及管理;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稀土稀有金属产业链资本管理和项目投资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00年3月6日80,000.00广晟集团直接持有100.00%置业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本运营;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广东省广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4月29日35,000.00广晟集团直接持有100.00%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企业管理、资产运营的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万元)持股情况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广东中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990年8月27日33,000.00广晟集团直接持有100.00%进出口业务,燃料油进口经营(含专业批发);自有物业的租赁;产权交易代理;产权交易的策划、咨询;提供企业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的信息咨询;室内装修装饰;销售: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不含钨、锡、锑),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小轿车及危险化学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百货,针、纺织品,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广东省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6月14日30,000.00广晟集团直接持有100.00%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及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企业管理、资产管理、工程施工、工程技术、项目投资的策划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广东省广晟矿产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5月16日28,019.42广晟集团直接持有100.00%矿山投资;矿产品加工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993年7月5日20,000.00广晟集团直接持有1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万元)持股情况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房地产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12广东广晟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6月16日22,200.00广晟集团直接持有67.57%投资及资产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投资策划;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1995年12月28日14,919.10广晟集团直接持有60.00%;子公司广晟有色持有40%露天开采:铜矿、铁矿、硫铁矿、铅矿、锌矿(在许可证许可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销售:有色金属矿、铁矿石、石料;矿山设备制造,无机酸制造(危险、剧毒品除外及须许可证许可经营的除外);环保机械加工及安装,工业设备安装;工业工程勘察设计、矿山工程勘察设计、矿山工程技术服务;以下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提供物业出租、旅业及饮食服务;零售: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6月18日30,180.23子公司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2.87%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与贵金属矿采选项目的投资及管理;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物流运输仓储(危险品除外)项目的投资及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有色金属矿冶炼科研设计;有色金属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品除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万元)持股情况经营范围
外)、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国内贸易;项目投资。(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981年8月31日61,847.72广晟集团直接持有7.48%;子公司广晟金控、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照明共持有14%制造、销售:光电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器件,LED显示屏,交通信号灯,光电半导体照明灯具灯饰,半导体集成电路,光电模组,电子调谐器,其他电子部件、组件,信息技术设备类产品;承接光电显示工程、光电照明工程;光电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1984年9月1日356,994.90广晟集团直接持有26.90%,子公司广晟金控、深圳广晟、广晟有色共持有6.82%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在韶关市设立分公司从事采选、冶炼、制造、加工: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深加工产品、综合利用产品(含硫酸、氧气、硫磺、镓、锗、电炉锌粉的生产)及包装物、容器(含钢提桶、塑料编织袋)(以上经营范围仅限于分支机构生产,其营业执照另行申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万元)持股情况经营范围
维修;工程建设、地测勘探、科研设计;从事境外期货业务;成品油零售、过磅;房屋出租;收购、加工有色金属矿石;矿物及选矿药剂的计量、检验检测;质检技术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3月23日89,523.31广晟集团直接持有20.03%;子公司深圳广晟持有0.47%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各类型高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及计算机网络设备。高新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按粤外经贸进字[1999]381号文经营)。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10月20日139,934.62子公司广晟金控、深圳广晟、电子集团、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研究、开发、生产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件、电光源原材料、灯具及配件、电工材料、机动车配件、通讯器材、家用电器、智能家居产品、电器开关、插座、电线、电缆、弱电材料、线槽、线管、LED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万元)持股情况经营范围
投资共持有30.00%产品、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消防产品、通风及换气设备、给水及排水建筑装饰材料、水暖管道零件、卫浴洁具及配件、家用厨房电器具、家具、五金工具、五金器材、饮用水过滤器、空气净化器、装饰品、工艺礼品、日用百货,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承接、设计、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亮化景观照明工程;照明电器安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及维护;合同能源管理;有关的工程咨询服务。(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广东省广晟香港控股有限公司2009年7月14日1万港币和112,945万人民币广晟集团直接持有100.00%矿山投资,销售矿产品
20广东省广晟香港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0年10月27日1万港币广晟集团直接持有100.0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21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1年7月20日100万港币和3.6亿元人民币广晟集团直接持有100.00%经营生活垃圾处理、股权投资、贸易和酒店管理等业务

(二)一致行动人广晟投资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投资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情况经营范围
1GRAM International Limited2015年11月3日1.00美元广晟投资直接持有100%投资与资产管理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情况经营范围
2广州晟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2,000.00广晟投资直接持有100%投资管理服务;酒店管理;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
3广晟中德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2月18日34,000.00广晟投资直接持有40.00%投资与资产管理
4香港佳和(凯旋)有限公司1999年12月20日1.00万港币广晟投资直接持有100%投资与资产管理

(三)一致行动人广晟香港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香港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情况经营范围
1PANAUSTLIMITED(泛澳公司)1990年8月14日62,652.9广晟香港直接持有100%铜精矿采选生产,金银锭采选生产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国资委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授权范围内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而设立的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国家控股企业之间不因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六条的规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故本报告书未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国资委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及主营业务进行披露。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广晟集团

广晟集团经核准的一般性经营项目为: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

广晟集团主营业务收入近三年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营业务包括矿业、电子信息、环保、工程地产四大业务板块。截至2020年底,广晟集团资产总额1,388.97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746.44亿元,净利润29.48亿元。

广晟集团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资产总计13,889,719.0512,812,694.3914,352,173.04
负债合计8,637,379.728,099,284.979,553,409.45
所有者权益合计5,252,339.334,713,409.424,798,763.59
营业收入7,464,437.306,034,546.185,830,524.33
利润总额372,473.24358,970.37597,583.96
净利润294,770.61292,981.25462,183.79
资产负债率62.19%63.21%66.56%
净资产收益率5.61%6.22%9.63%

注:1、2018年至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二)一致行动人广晟投资

广晟投资主要从事生活垃圾处理、股权投资、贸易和酒店管理等业务,其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资产总计361,977.95386,723.37382,433.92
负债合计352,819.63363,103.92357,309.09
所有者权益合计9,158.3223,619.4525,124.83
营业收入12,556.2513,945.0613,521.27
利润总额-1,469.85150.28446.54
净利润-1,571.43149.34445.83
资产负债率97.47%93.89%93.43%
净资产收益率-17.16%0.63%1.77%

注:1、2018年至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三)一致行动人广晟香港

广晟香港主要从事矿山投资和矿产品的销售等业务,其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资产总计895,907.561,034,554.171,079,897.38
负债合计863,516.77826,107.80866,477.11
所有者权益合计32,390.78208,446.37213,420.27
营业收入345,107.66442,155.82523,411.79
利润总额24,297.3724,599.1440,252.70
净利润13,467.0510,859.9021,330.25
资产负债率96.38%79.85%80.24%
净资产收益率41.58%5.21%9.99%

注:1、2018年至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广晟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刘卫东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广东省
2陈胜光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广东省
3汪东兵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中国广东省
4孔令灼董事中国广东省
5贾颖伟董事中国广东省
6黄冬林董事中国广东省
7彭燎原董事中国广东省
8李冬欣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国广东省
9王如海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广东省
10王琦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广东省
11赵晖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广东省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一致行动人广晟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投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姚曙董事长中国广东省
2龚小明董事中国广东省
3冯雷董事中国广东省
4黄志斌副总经理中国广东省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一致行动人广晟香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香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姚曙董事长中国广东省
2龚小明董事中国广东省
3冯雷董事中国广东省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集团直接及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证券代码上市地持股比例
1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000060.SZ深圳证券交易所33.72%
2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600259.SH上海证券交易所42.87%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证券代码上市地持股比例
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636.SZ深圳证券交易所20.50%
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002449.SZ深圳证券交易所21.36%
5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0541.SZ(B股)深圳证券交易所30.00%
6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00728.HK香港联交所6.1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投资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香港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人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广晟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
1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100.00%
2新晟期货有限公司49.00%
3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30.00%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10%
5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18%
6深圳市中金岭南期货有限公司33.72%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专业化整合工作,进一步优化广晟集团资本布局,提升主业竞争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本次交易拟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将深圳广晟持有的东江环保1,302,027股股票(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15%)的股权划转至广晟集团;拟以债务重组的方式,将广晟金控持有的东江环保33,597,766股股票(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82%)非公开协议转让至广晟集团。

本次交易为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交易前后东江环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东江环保股份的计划,但是不排除因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需要进行必要的整合或资本运作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东江环保的权益发生变动的情形。若发生上述权益变动之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10月20日,广晟金控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2、2021年10月20日,深圳广晟执行董事决定(深投董字[2021]2号)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3、2021年11月3日,广晟集团董事会作出“广晟董字〔2021〕79号”决议,批准了本次交易方案。

4、2021年11月3日,广晟集团与深圳广晟就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宜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的协议》。

5、2021年11月3日,广晟集团与广晟金控就本次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事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在本企业集团内部进行的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事项,由国家出资企业即广晟集团负责管理。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晟集团直接持有东江环保166,068,501股股份,通过广晟金控、深圳广晟、广晟香港、广晟投资间接持有东江环保60,078,993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25.72%,为东江环保的控股股东。

广晟金控、深圳广晟分别持有东江环保33,597,766股、1,302,027股股份,持股比例分别为3.82%、0.15%。广晟金控为广晟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广晟为广晟金控全资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晟金控、深圳广晟将不再持有东江环保股份,广晟集团将直接持有东江环保200,968,294股股份,占比22.86%,通过广晟香港、广晟投资间接持有25,179,200股股份,占比2.86%,合计持股比例仍为25.72%。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广晟集团,实

际控制人仍为广东省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比例(%)
广晟集团166,068,50118.89%200,968,29422.86%
广晟金控33,597,7663.82%--
深圳广晟1,302,0270.15%--
广晟投资22,283,2002.53%22,283,2002.53%
广晟香港2,896,0000.33%2,896,0000.33%
合计226,147,49425.72%226,147,49425.7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股份无偿划转

根据广晟集团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批复和专业化整合工作的相关方案,本次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将深圳广晟持有的东江环保全部股份无偿划转至广晟集团。

广晟集团与深圳广晟就上述股份无偿划转事宜于2021年11月3日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的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主体及签订时间

划入方: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划出方: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协议签订时间:2021年11月3日

2、转让标的股票及股数

乙方将持有东江环保1,302,02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全部无偿划转给甲方持有,甲方同意接受。如在划转过程中标的公司有送转股份的,则划转股份数量按照送转股份后的甲方持股数量计算。

标的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完成后,标的股份性质不发生变化。

3、划转基准日

(1)甲乙双方确认,本次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2)标的股份归属于基准日之前的损益归乙方享有,归属于基准日之后的损益归甲方享有。

4、划转股份价款及费用

(1)本次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甲方无须支付任何价款。

(2)因办理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

5、标的公司职工分流及安置方案

本次股份划转不涉及标的公司需要分流安置职工的情况,标的公司职工仍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6、标的公司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事宜,不涉及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以及对外担保事项等或有负债的转移和变更。

7、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且本次股份划转事项获得国家出资企业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准后生效。

(二)非公开协议转让

根据广晟集团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批复和专业化整合工作的相关方案,本次以债务重组的方式,将广晟金控持有的东江环保全部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至广晟集团,转让价格依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转让价款用于抵偿广晟金控对广晟集团的债务。

广晟集团与广晟金控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于2021年11月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受让方: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转让方: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乙方)

协议签订时间:2021年11月3日

2、转让标的股票及股数

转让方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合计转让东江环保33,597,766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占东江环保总股本的3.82%,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受让方将受让标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转让”)。

3、每股转让价格和股份转让价款

(1)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以下简称“每股转让价格”)以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即每股受让价格为人民币7.19元。

(2)受让方应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为每股转让价格与标的股份数量的乘积,即人民币241,567,937.54元,大写贰亿肆仟壹佰伍拾陆万柒仟玖佰叁拾柒元伍角肆分。

(3)于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若东江环保以现金形式进行利润分配,股份转让价款不作调整。

(4)于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若东江环保以送红股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或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则转让方应将标的股份相应派送的股份作为标的股份的一部分一并过户予受让方,受让方无需就获得该等派送股份调整任何对价(为避免疑问,本协议股份转让价款已包含标的股份以及相应派送的股份的对价)。

(5)双方确认,于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东江环保的损益仍归属于东江环保享有和承担,股份转让价款不作调整。

4、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无需以现金方式支付股份转让价款,转让方转让的标的股份用于偿还应付受让方债务。

5、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深交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的申请,并应于取得深交所对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甲乙双方应按照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的要求提供股份过户必需的各项文件。

6、债权债务安排及人员安置

(1)双方确认,本次交易不涉及东江环保的债权债务处理问题。东江环保享有和承担的债权债务,在股份交割后仍由东江环保享有和承担。

(2)双方确认,本次交易不涉及东江环保人员安置问题。东江环保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在股份交割后仍由东江环保继续履行。

7、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且本次转让事项获得国家出资企业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准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若发生任何将对本次标的股份转让造成任何重大影响的情况,或本协议约定的内容所依据的重要事实已发生重大变化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变更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偿划入及协议受让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集团持有东江环保200,968,294股股票,其中,81,817,116股处于质押状态。

除上述股票质押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东江环保的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过程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无偿划转取得深圳广晟所持上市

0.15%的股份,通过协议受让广晟金控所持上市公司3.82%的股份。其中,无偿划转的股份不涉及对价的支付;协议转让的受让方无需以现金方式支付股份转让价款,转让方转让的标的股份用于偿还应付受让方债务。综上,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现金支付,不涉及资金来源相关事项。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是否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明确具体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员工聘用计划进行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是否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为了确保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及事项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东江环保具有与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2、保证东江环保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处于东江环保的控制之下,并为东江环保独立拥有和运营。

3、保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东江环保的资金、资产;不以东江环保的资产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二)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东江环保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东江环保任职并在东江环保领取薪酬,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2、保证东江环保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关联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向东江环保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得超越东江环保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东江环保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东江环保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其关联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东江环保的财务人员不在其关联企业兼职。

4、保证东江环保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东江环保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违法干预东江环保的资金使用调度。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东江环保建立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东江环保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东江环保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东江环保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企业避免与东江环保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企业在与东江环保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同业竞争情况

(1)中金岭南环保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集团间接控制的中金岭南之全资子公司广东中金岭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岭南环保”),经营范围为:“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安防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石灰和石膏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建筑用石加工[分支机构经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金岭南环保与东江环保在经营范围上存在部分重叠。

目前中金岭南环保主要从事中金岭南所属冶炼、矿山的废水处置和土壤修复工作,定位为中金岭南的内部环保服务供应商。虽然中金岭南环保与东江环保在公司登记的营业范围上存在部分重叠之处,但其实际从事业务主要为中金岭南下属冶炼、矿山等企业的废水处置和土壤修复工作,主要客户为中金岭南下属企业,未取得开展危险固体废物处理业务所需的相关业务资质,未形成实质意义上的同业竞争。

(2)晟华环保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集团间接控制的华建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80.00%)晟华环保经营范围为:“环保投资;建筑物清洁服务;市政设施维护;市政排水管道疏通;道路清扫;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处理;有害生物防治;污水处理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晟华环保的经营范围与东江环保存在部分重叠。

晟华环保主要业务为建设五华县镇村生活垃圾中转站的PPP项目,建成后运营期满即移交当地政府,只涉及生活垃圾的收运环节,不涉及垃圾处理业务,亦未取得垃圾处理相关资质,未与东江环保形成实质意义上的同业竞争。

2、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从根本上避免未来与东江环保的同业竞争、消除侵占东江环保商业机会的可能性,维护东江环保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广晟集团已于2018年10月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与东江环保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本公司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东江环保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东江环保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本公司将根据所控制企业的主营业务发展特点合理规划各企业的业务发展方向,避免承诺人及其控制的除东江环保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东江环保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范围。

3、无论何种原因,如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可能与东江环保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行使控股股东权利,促使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东江环保。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东江环保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东江环保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广晟公司承诺尽快按国资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妥善处理该业务。”

一致行动人广晟投资、广晟香港已于2020年10月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江环保”、“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企业避免发生与东江环保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东江环保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将在条件许可的

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东江环保或其附属企业。

3、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2)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上市公司控制地位。

4、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再具有上市公司控制地位。

(2)东江环保终止上市。

(二)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间的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并同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会因本次权益变动新增关联交易。如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拟更换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任何补偿的承诺,亦不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以及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其他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九节 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广晟集团

广晟集团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审计机构均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广晟集团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广晟集团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35,690.161,358,453.671,534,0490.85
结算备付金32,050.3423,283.3815,043.54
拆出资金--2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148,888.76189,733.712,493.4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044,541.89
衍生金融资产184.191,476.54-
应收票据133,401.35150,919.71208,676.27
应收账款597,825.29541,526.32508,252.64
应收款项融资66,381.9480,946.07-
预付款项179,426.95182,691.46193,116.48
其他应收款248,159.89437,771.52444,581.3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4,411.16475.764,771.66
存货1,344,096.411,378,524.171,513,101.71
合同资产11,573.4811,791.619,570.43
持有待售资产--1,103,234.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730.444,429.23296.52
其他流动资产302,972.37110,650.54253,760.60
流动资产合计4,229,792.744,472,674.735,815,931.71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61,072.4245,123.0239,451.80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44,501.691,744,325.392,242,937.51
持有至到期投资--8,520.35
长期应收款110,077.68100,574.05114,292.94
长期股权投资2,837,895.27331,246.58332,097.3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74,652.34183,260.91157,603.02
投资性房地产107,863.53106,292.9969,986.34
固定资产2,126,468.362,102,314.271,972,737.77
在建工程810,809.42440,925.75415,714.25
生产性生物资产359.44380.54401.63
使用权资产1,089.921,508.53-
无形资产2,220,967.352,359,248.252,342,644.06
开发支出137,062.07178,955.60181,152.97
商誉291,663.62343,437.00389,351.72
长期待摊费用121,103.91120,978.03133,416.07
递延所得税资产132,406.25135,741.15121,642.04
其他非流动资产181,933.03145,707.61171,894.56
非流动资产合计9,659,926.318,340,019.668,536,241.33
资产总计13,889,719.0512,812,694.3914,352,173.0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37,089.581,406,999.451,228,981.22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74.13
衍生金融负债13,379.31311.1766.03
应付票据252,867.04273,002.98232,528.39
应付账款752,322.35666,390.73578,881.41
预收款项350,970.72433,163.16765,683.42
合同负债67,550.6116,926.7615,196.8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035.7325,025.147,172.83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54,809.9550,851.911,289.41
应付职工薪酬111,762.12103,276.39110,890.70
应交税费133,310.8990,287.61167,957.64
其他应付款541,129.03583,884.45550,798.18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4.4520.6720.39
持有待售负债--930,215.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8,307.521,063,752.38751,354.04
其他流动负债686,148.4979,286.0478,180.52
流动负债合计4,391,687.804,793,178.845,419,490.6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940,761.141,714,935.581,843,902.05
应付债券1,835,810.42889,434.511,471,888.64
租赁负债357.071,065.23-
长期应付款18,109.2441,894.93105,663.6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70,576.5083,922.4989,223.73
预计负债86,063.63177,696.15181,756.35
递延收益94,059.89104,475.0194,986.50
递延所得税负债185,451.09291,313.64345,107.61
其他非流动负债14,502.941,368.601,390.32
非流动负债合计4,245,691.923,306,106.134,133,918.85
负债合计8,637,379.728,099,284.979,553,409.4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000,000.001,000,000.001,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268,297.36394,000.00394,000.00
资本公积474,535.64447,236.08396,669.89
其他综合收益17,963.07336,501.53614,616.01
专项储备3,641.143,984.474,003.21
盈余公积20,603.8020,603.8020,603.80
一般风险准备10,652.44299.37-
未分配利润-394,695.86-1,247,728.41-1,334,792.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00,997.60954,896.841,095,100.38
少数股东权益3,851,341.743,758,512.573,703,663.20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所有者权益合计5,252,339.334,713,409.424,798,763.59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464,437.306,034,546.185,830,524.33
其中:营业收入7,456,564.516,025,678.495,824,768.91
二、营业总成本7,319,220.405,987,637.775,710,368.93
其中:营业成本6,489,991.735,157,880.874,650,894.53
利息支出715.761,032.45246.7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939.36374.87440.67
税金及附加110,834.9697,404.05104,215.09
销售费用101,946.45125,485.39145,923.47
管理费用293,229.68293,140.82304,480.15
研发费用109,240.1489,924.7174,835.26
财务费用212,322.32222,394.60264,086.28
加:其他收益50,040.0753,394.2555,698.3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2,387.40450,783.52104,553.1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7.055.4212.6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260.8415,354.03-1,184.7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978.80-8,496.88-6,071.7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2,656.79-200,097.20-159,175.0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705.08379.40298,237.97
三、营业利润361,435.98358,230.94577,472.72
加:营业外收入61,963.2129,943.1840,526.09
减:营业外支出50,925.9429,203.7520,414.85
四、利润总额372,473.24358,970.37597,583.96
减:所得税费用77,702.6365,989.12135,400.17
五、净利润294,770.61292,981.25462,183.7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373,808.455,940,948.486,051,072.6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34.9130,074.17-10,970.69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20,000.00-20,000.0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7,570.119,977.1314,164.57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1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22,989.4017,852.317,172.83
收到的税费返还34,897.5730,688.0738,162.2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2,906.87475,296.59500,362.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756,228.526,524,836.756,569,963.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975,330.214,247,676.784,296,853.9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15,949.40-31,460.002,051.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7,184.0610,641.98-26,647.84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194.791,042.05368.7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29,498.01634,537.17623,632.32
支付的各项税费281,188.14395,418.34393,216.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92,958.44495,035.42512,144.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88,934.955,752,891.745,801,619.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7,293.57771,945.01768,344.2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3,017.46358,840.29297,306.7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5,187.8461,720.1981,536.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428.4715,457.99310,226.2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853.1359,994.361,537.6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2,654.48232,077.79150,374.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0,141.38728,090.62840,981.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70,507.45419,933.46432,949.13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226,868.89402,829.67414,318.8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432.257,992.1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4,105.16215,786.99140,419.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32,913.741,046,542.29987,687.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2,772.36-318,451.67-146,705.5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057.0087,316.417,158.1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505,698.691,908,337.781,915,648.2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6,553.00367,123.3191,063.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51,308.692,362,777.502,013,870.3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389,435.862,245,983.751,707,904.9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19,016.62382,645.06491,483.1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24,791.96333,002.11265,305.3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33,244.442,961,630.932,464,693.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8,064.25-598,853.42-450,823.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5,341.751,049.505,451.1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2,756.28-144,310.58176,266.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67,748.021,337,691.681,161,424.9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84,991.731,193,381.101,337,691.68

二、一致行动人广晟投资

广晟投资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审计机构均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广晟投资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广晟投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608.377,412.947,528.54
应收账款35.5530.1545.00
其他应收款1,469.14830.1626.88
其他流动资产-0.410.45
流动资产合计9,113.068,273.677,600.8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2,376.296,255.497,614.57
长期应收款318,663.45340,196.90334,686.42
长期股权投资9,473.9731,815.4732,278.25
固定资产1,843.54181.83253.81
无形资产0.79--
长期待摊费用506.86--
非流动资产合计352,864.90378,449.70374,833.05
资产总计361,977.95386,723.37382,433.92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2.00--
预收款项1,440.004.9222.00
应付职工薪酬56.7732.041.81
应交税费177.5825.9110.42
其他应付款341,143.284,231.064,114.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48,810.00-
流动负债合计342,819.63353,103.924,149.09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343,160.00
长期应付款10,000.0010,000.001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0,000.0010,000.00353,160.00
负债合计352,819.63363,103.92357,309.0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20,106.4320,106.4320,106.43
资本公积4,133.6450.0050.00
其他综合收益-8,074.00-7,763.44-6,108.72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未分配利润-15,532.61-7,905.19-8,334.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33.474,487.805,713.33
少数股东权益8,524.8619,131.6519,411.50
所有者权益合计9,158.3223,619.4525,124.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361,977.95386,723.37382,433.9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2,556.2513,945.0613,521.27
其中:营业收入12,556.2513,945.0613,521.27
二、营业总成本12,746.3513,702.6013,244.54
其中:营业成本11,376.6013,103.6212,631.77
税金及附加7.799.2519.34
管理费用1,375.46893.22579.58
财务费用-13.50-303.4913.85
加:其他收益2.343.6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81.55-95.84171.0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69.31150.23446.30
加:营业外收入4.230.170.37
减:营业外支出4.770.120.1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69.85150.28446.54
减:所得税费用101.580.950.7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71.43149.34445.8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9.14107.74105.90
收到的税费返还8.840.160.0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76,599.5315,109.7623,565.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6,827.5115,217.6623,671.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832.8855.23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56.49543.46337.26
支付的各项税费85.6612.2225.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7,798.3114,437.1312,864.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742.3415,025.6913,282.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8,085.17191.9710,389.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12.85366.94718.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0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2.87366.94718.6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922.0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666.3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674.312.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61.44364.93718.6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665.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665.3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49,444.71-11,311.8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1.5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36.00804.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9,980.71804.0011,413.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5,315.36-804.00-11,413.4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489.57131.50194.0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81.21-115.60-111.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589.587,528.547,640.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608.377,412.947,528.54

三、一致行动人广晟香港

广晟香港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广晟香港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广晟香港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6,897.84120,085.91141,157.94
衍生金融资产173.3951.2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0,774.617,159.4222,467.95
预付款项2,172.721,490.282,458.03
其他应收款407,507.24310,199.70263,275.91
存货68,051.3075,649.8674,366.04
流动资产合计585,577.09514,636.38503,725.8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328.311,504.926,670.38
长期应收款74.35101.38174.54
固定资产143,837.92161,725.93220,679.84
在建工程5,876.151,733.24966.01
无形资产13,434.11163,798.48168,263.43
开发支出133,706.16173,265.67165,841.66
商誉3,510.403,753.203,692.41
长期待摊费用2,854.774,578.346,005.58
递延所得税资产5,708.289,456.633,877.66
非流动资产合计310,330.47519,917.79576,171.52
资产总计895,907.561,034,554.171,079,897.38
衍生金融负债9,635.61311.1766.0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2,073.3519,011.2720,236.96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付职工薪酬9,240.749,929.5915,013.47
应交税费7,532.2017,323.6119,835.07
其他应付款429,071.42181,622.08180,727.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624.50174,405.0042,551.84
其他流动负债1,876.531,946.02450.68
流动负债合计502,054.35404,548.74278,881.72
长期借款280,570.70334,857.60501,013.60
预计负债40,944.0142,192.4740,415.43
递延所得税负债39,947.7144,508.9946,166.36
非流动负债合计361,462.42421,559.06587,595.40
负债合计863,516.77826,107.80866,477.11
实收资本112,945.88112,945.88112,945.88
资本公积19,528.5819,528.58-242.97
其他综合收益-3,721.9614,253.3120,759.37
未分配利润-123,139.0432,834.5324,420.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613.47179,562.30157,882.61
少数股东权益权益26,777.3128,884.0755,537.65
所有者权益合计32,390.78208,446.37213,420.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895,907.561,034,554.171,079,897.38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45,107.66442,155.82523,411.79
其中:营业收入345,107.66442,155.82523,411.79
二、营业总成本310,477.26420,433.38483,627.36
其中:营业成本242,125.73335,584.37374,775.73
税金及附加18,742.3424,003.5128,510.56
销售费用20,918.9919,960.5235,690.09
管理费用16,560.0120,218.3427,960.4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2,130.1920,666.6316,690.49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8.083,306.76718.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748.89-249.6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4,919.5924,779.5440,503.04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622.22180.40250.3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4,297.3724,599.1440,252.70
减:所得税费用10,830.3113,739.2418,922.4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467.0510,859.9021,330.2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69,114.67455,736.29506,430.05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090.632,373.631,854.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8,205.29458,109.91508,284.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7,489.77232,919.22296,051.41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7,717.8354,226.5744,817.12
支付的各项税费26,655.9824,584.3120,378.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541.756,099.437,247.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6,405.34317,829.54368,494.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99.95140,280.37139,789.6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2.01-44.3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63.46140.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130.7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5.477,271.1444.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8,969.1841,489.1437,295.01
投资支付的现金--4,845.0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6,457.9845,645.8050,32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5,427.1687,134.9492,460.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011.69-79,863.80-92,415.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2.21433.1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93,362.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3,362.2442.21433.1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3,411.5042,902.1415,814.7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7,973.0139,059.9422,692.8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289.461,225.4810,2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5,673.9783,187.5648,707.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7,688.28-83,145.35-48,274.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655.541,656.756,773.9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179.00-21,072.025,873.5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0,076.84141,157.94135,284.3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6,897.84120,085.91141,157.94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议;

4、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协议、合同以及已签署但尚未履行的协议、合同,或者正在谈判的其他合作意向;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情况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9、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0、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处,以备查阅。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股票代码002672.SZ、0895.HK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注:广晟投资、广晟香港为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注:除东江环保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还持有6家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注:除东江环保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还拥有其他 5 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226,147,494股(直接持有166,068,501股;间接持有60,078,993股) 持股比例:25.72%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54,817,445股 变动比例:3.9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协议转让、无偿划转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注: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核准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