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2021年半年度业绩公告详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