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本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本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4、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6、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7、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8、2020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9、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
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0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核查,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要求公司做好会议组织工作,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科学合理进行决策,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等进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不存在财务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勤勉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