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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7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35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本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进口/出口押汇、出口打包放款、 银行保函等,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信用。

具体融资事宜以双方签署的相关授信合同约定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

二、《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任期将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届满。由于信永中和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结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审计机构连续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本次任期结束后信永中和将不再担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中审众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审众环香港”)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中审众环香港作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审计报酬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关于选举林培锋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林培锋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15:00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附件:简历林培锋,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2018年加入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历任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林培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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