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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陆备、晋永甫回避表决。

为把握市场机遇,加快区域产业布局,实现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本公司拟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集团”)共同在南京市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资协议等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合资公司名称拟定为江苏汇鸿东江环保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汇鸿集团及本公司分别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及人民币8000万元,分别持有合资公司60%及40%股权。合资公司成立后,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汇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287,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

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汇鸿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设立合资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陆备、晋永甫已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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