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海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