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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2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属于双方就本次建设项目用地及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进行的基本原则性约定;

2、本次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协议签署涉及的各项具体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19年6月21日,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江”)与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双方就江苏东江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建设刚性填埋场项目事宜达成协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西北角,规划面积11.6平方公里,主要发展新材料、新医药、新农药和环保产业四大板块。本协议的签署对方为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的综合管理机构,具备良好的信用支付能力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 江苏东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建设刚性填埋场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名称:江苏东江填埋场二期

2、项目投资(暂估数,以立项批复为准):人民币3.6亿元。3、项目开、竣工时间:2019年12月开工、2020年12月底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此推算。)

4、用地面积:142亩(具体以实际供地时测绘勘测数据为准)。5、项目经济效益预测(暂估数,以实际发生为准):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产值约24000万元,年纳税约1500万元。

6、经营期限:50年。

7、用地性质及年限: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8、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按照国土部门土地挂牌价格一次性付清土地款项并快速推进项目审批进程,在依法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限为24个月,因乙方原因超过建设期限6个月以上未完成项目建设的,甲方保留收回该土地使用权的权利。

9、甲方协助乙方依法完成项目用地挂牌出让程序并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为乙方协调好供水、供电、道路、通讯等部门并将相关设施铺设到乙方厂区门口,保证“三通一平”。

10、乙方可自行设计厂房和厂区规划,但应符合甲方化工园区建设规划要求,按时开、竣工和投产;负责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自用设施的建设,排污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并集中排放。

四、对公司的影响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西北角,公路通达、港口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按照“开发集约、功能配套、国内一流”的发展定位,主要发展新材料、新医药、新农药和环保产业四大板块,吸引众多知名企业项目落户,园区危险废物处理需

求较大。签署《协议书》有利于积极推进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本项目的顺利建成投产亦对完善公司在当地市场的业务布局、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积聚后劲。

五、风险提示1、本协议属于双方就本次建设项目用地及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进行的基本原则性约定,本次项目的具体投资安排、投资进度等尚不确定,本协议所涉及的拟投资金额、年产值及年纳税均为预估数据,并不构成任何承诺或约束条件。

2、公司尚需依法完成项目用地挂牌出让程序及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开工建设及生产经营所需的立项、环评、规划、用地、建设施工及经营资质等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能否落地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项目实施后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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